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加盟管理制度
二○一一年元月加盟管理制度
为确保“诺奇连锁
”(以下简称“连锁”)
健康、有序发展,维护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加盟商合法权益,根据
《合同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并授予
公司加盟管理部
及相关职能部门
对加盟店进行监督管理。
一、加盟
组织制度
1、公司为加盟“诺奇连锁”权授予者,
加盟商为加盟“诺奇连锁"权授受者.
2、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及
公司书面授权后,加盟商方可以
“诺奇连锁”名义组织开展加盟
经营事宜,并完全
遵照《特许经营
合同》约定及公司相关规范执行,且全力配合
并接受公司授权
职能管理部门及人员的指导、监督.二、商标、商号授权、使用及管理
1、凡诺奇加盟商均以“诺奇连锁店"名义
于公司授
予的地域办理工商注册;
2、在《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公司授予加盟商连锁经营商号、商标使用权;
3、未经公司书面授权,
加盟商不得以“诺奇连锁”名义签定或出具抵押、担保等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或文书;
4、加盟商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公司授予的特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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