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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3

【财新网】(记者 付涛) 证监会近期对深交所上市公司领先科技(000669.SZ)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在2009年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处罚。

  

领先科技周四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收到大股东吉林中讯及实际控制人领先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书对天津领先集团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建新、刘建钢、范春明在领先科技2009年筹划重组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

  

公告称,2009年11月19日,领先科技接到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通知,其正在筹划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与该次重组的重组方就重组总体意向达成一致,2009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09年12月11日,领先科技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后发布公告,由于重组方与领先集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组预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项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领先集团及吉林中讯实际控制人李建新,领先集团副总裁刘建钢直接参与了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国证监会查明,天津中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吉林中讯划转资金等方式,由时任领先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范春明具体实施操作,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1月10日之间,委托买入本公司股票750400股,实际成交300493股,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约37.096万元。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将没收领先集团违法所得约37.096万元,并处以约37.096万元罚款。此外,对李建新、刘建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范春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同时,领先科技发布停牌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以前年度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部分收回,该事项可能对本公司2011年度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正在与审计会计师沟通以便确认,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1月13日起停牌,待公司作出相关公告后复牌。

  

因重组题材倍受市场炒家关注的领先科技还公告了其资产重组的进展。在去年6月审查其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后,证监会要求领先科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领先科技称,鉴于此次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均已经超过有效期,公司正在重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待完成后一并向证监会提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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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 14: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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