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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5


中新网济南1月15日电 (孔凡元)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学生不但要每天做广播操,而且体育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毕业。 

  

记者15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意见》规定,高校要实行学生早操制度和大课间操制度,要求全体在校本、专科生每周不少于3次早操锻炼,全体在校学生每天参加上午二、三节之间的大课间(20分钟)广播体操活动。高校要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必修课程,其中,本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总课时不少于144个学时、专科学校不少于108学时。每所学校所开设的体育课程项目不应少于10项。

  

同时,高校须将体育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和研究生推免等评价内容之中。其中,学生体育必修课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推免研究生,不得享受奖学金,不得毕业。

  

记者了解到,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不仅针对中小学生,也适用于大学生。为此,高校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必须为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在校学生预留出每周不少于3次的下午第七节或第八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以便学生参加体育选修课学习或从事自主体育锻炼,同时为参加体育选修课且考试合格者提供任意选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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