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标准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 程序要点
4.1 登记入库
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 领用与归还
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机室归还。
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保安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需经主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