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总结
司法考试刑法总结【一】:司考刑法:结果加重犯的总结
司考刑法:结果加重犯的总结
司考刑法:结果加重犯的总结。刑法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在司法考试复习前期尤其要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结果加重犯的内容,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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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结果加重犯的总结:
1、抢劫罪: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263条)
(1)入户抢劫。户应当是指生活场所。
对于入户诈骗、抢夺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行为人以入户抢劫为目的,入户后迫使被害人离开其居住地点,从而强取财物的,认定入户抢劫;为合法目的入户后临时起意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例1:子女进入父母卧室进行抢劫的,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
例2:进入个体家庭旅馆进行抢劫,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
例3:进入他人合租的房屋抢劫,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是指正在运营途中或者拦截停下的交通工具,不包括小型出租车;
(3)抢劫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应当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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