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
制度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1、咸阳市保障性住房售后与物业管理
方法2、平安用气管理规定
3、平安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4、出入登记管理规定
5、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
6、环卫工作岗位制度
7、监督管理机制
8、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9、小区管理公约
10、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11、治安管理规定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
售后与物业管理
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
标准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
我市城区
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使用、
效劳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
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由市住建局
、区建设局等
投资建设或
储藏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
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建筑区划的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应当由建设单位与市
住建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市
住建局具体依法或受托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
效劳的监管工作。
第六条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
效劳工作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建专业机构
〔以下统称物业
效劳企业〕实施,或由市
住建局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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