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物业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总则第一节目的、概念、指导范围
第二节现有立法及
有关规定第一章律师办理建设单位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
第一节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的选聘
第二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的业务
第二章律师办理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
第一节律师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第二节律师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约期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第三章律师办理为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
第一节律师为业主大会的成立
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节律师办理为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运作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
第四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金)
第一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与续筹
第二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五章物业管理纠纷
第一节物业管理纠纷范围、分类及特点
第二节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
附则总则第一节 目的、概念、指导范围
第1条 制定目的
本指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旨在为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提供指导,并非强制性
或者规范性规定,仅供参考。
第2条 概念界定
物业服务:又称物业管理,
通常是指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
或者者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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