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
(一)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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