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作协议
编号:X银()担合字(
)年第号甲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加强双方业务合作,为借款人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所用术语含义及合作内容
第一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用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借款人:是指向甲方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金:是指乙方按照对甲方担保责任余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缴存的担保资金,作为保证金质押保障乙方的代偿能力。
第二条合作内容
借款人向甲方申请办理授信业务,乙方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具体情况,根据双方在具体办理业务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确定。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的担保总额度为
壹亿元,借款人单户单笔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壹仟万元。第二章保证金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应当按照不低于担保责任余额的
20%缴存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应在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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