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旅馆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了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对放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要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
100%
,验证主要是查验旅客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司法机关的释放证明文书、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号码的其它证件(驾驶证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证件等;查验登记主要包括查验身份证件真伪,登记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以及入住时间等项目。
(三)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度。
1、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法人、负责人、安保部和客房部、前厅部等部门负责人、客房、总台、安保部门的从业人员花名册;
3、及时录入、传送行李寄存、现金及贵重物品寄存、拾物登记等情况;
4、及时录入、传送可疑情况报查信息、骚扰登记情况;
5、及时录入、传送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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