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1页共11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七年六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应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的,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信息披露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公司证券办为负责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本信息披露制度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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