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拟建
工程,为满足施工需要,物向甲方租赁起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项目负责人:
电话:第二条 起重设备
2.1 设备名称:
产权编号: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出租台数:
规格型号: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从安装调试结束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2签定合同15日之内,如果乙方还未安装使用塔机,租赁费用开始按月计算。
3.3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续租用,应在本合同
期满前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14.2本同签订乙方一次性交纳
元(大写:
)作为租
赁塔机的押金,待租赁期结束款项付清后退还或冲抵最后租赁费。
4.3支付方式
塔机进场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塔机进入施工现场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4塔机租赁费
元/月(租金不包括税费、维修费、塔机配件费和该塔机机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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