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化解
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本制度所称资产组,是指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各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或期末市价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第二章 坏账准备
第三条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
算。第四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公司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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