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结果。
第四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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