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合同三篇
托付贷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托付人名称:
住宅: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宅: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托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托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托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 资金(大写) 整托付乙方按托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其次条 甲方托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托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 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托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托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托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处、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打算,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据详细状况在《托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托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托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托付贷款通知单》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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