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类管理制度
一.工作程序
1.1项目立项
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首先由
使用或归口
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请
总经理办公会或
董事长审批,由
工程部负责办理立项手续。必要时
董事长或总经理
可直接进行项目立项,
工程部办理建设手续.(如需要应由
工程部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1。2工程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及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
1。3 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由
工程部负责。1。4 工程项目的设计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由
工程部负责,采购中心协助。
1.5 编制工程造价标底
工程项目组织招标前,需要编制标底的,由审计监察处委托中介机构(需要招标的由采购中心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工作)或内审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编制工程标底。
1。6 项目招投标
价值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要依据
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工程招标由分管基建
付总负责,采购中心组织,
工程部、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等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标.审计监察处对招标过程是否规范,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等进行监督审查。
价值5万元以下的工程,由
工程部组织询价(采购中心参与)并拟定施工单位,上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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