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六、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
七、库房管理制度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九、粗加工管理制度
十、烹饪管理制度
十一、备餐管理制度
十二、留样管理制度
十三、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十五、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十六、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十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十八、加工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十九、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二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
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去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必
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
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
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每日应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
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
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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