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填空
1.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
。2.合同变更后,发生变更的合同内容将
法律效力,原有的合同内容将
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
后的合同履行。
3.合同的实质上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或者增加,是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即合同权利义务承担者
的变化。
4.合同权力义务的概括转让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
,二是。5.当事人合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
,另一种是
;当事人分立也有两种形式,一是
,二是。6.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相同种类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消依其
产生依据的不同分
为和。7.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得以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从而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
8.提存最根本的效力是
。9.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亦称为
。10.混同的效力在于绝对地消灭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由合同债权(权利)所产生的
。二、单选
1.是指合同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实施的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使合同债权人的合同权力(合同债权)得以完全实现的行为。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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