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号:成办发〔2010〕65号
生效时间:
2010-08-13
2010年8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有效解决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加工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 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 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旅游景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