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23
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予以确定年报分析发现,针对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并购交易,大多数上市公司在确定 企业合并成本时未恰当考虑或有对价的影响,在购买日及后续会计期间将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简单计量为零,或在后续结算年度将实际支付或收到的补偿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调整权益。个别公司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达标时,以收购时的股份发行价格确认和计量应收补偿股份相关金融资产及损益,而未按照应收补偿股份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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