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4)》(学习笔记)-42
3.与存货、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完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15号文规定在披露存货项目时应说明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年报分析中发现,部分上市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不景气,主要产品市场持续低迷,销售价格大幅下跌,销售产品毛利率为负,但公司没有计提跌价准备,也没有披露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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