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接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
(以下称为甲方
),与(以下简称乙方)商定并于
2017
年11月29日签署,有效期至
2018
年12月31日。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其它
甲方所在
国法律法规达成协议如下。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
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协议一式
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且取代
双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业务往来
QQ聊天记录、
邮件、传真、
系统后台确认;
双方约定的订单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附件;
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合作内容
旅游接待服务: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持续为
乙方自由行散客提供目的地行程所需全部或部分当地玩乐项目(景点门票、拼团半日、一日游、接送机、一日游包车等)的预订、安排及接待服务。
单项旅游要素销售:
甲方同意向乙方分销其所拥有或代理的泰国自由行当地玩乐旅游产品:酒店、车船票、餐食、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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