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5-0205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二○○五年八月
使用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
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
。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
中标文件
要求执行,但
①中标书内容
、②工程图纸
、③招投标合同条款
、④技术规范和
⑤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