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快速反应原则:
——正门当值保安一名3分钟内赶至现场;
保安领班3分钟内赶至现场.
统一指挥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有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特殊情况下,有保安领班负责统一指挥。
服从命令原则:
——任何工作人员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经理的命令,保安领班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的详细记录.
团结协作原则:
(一)盗窃。
当保安员、保安领班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保安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想保安领班/主管经理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现场,或迅速赶到被盗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时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
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请你速到**位置;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抓捕,可使用通讯器材向领班汇报.
保安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交待前后门卫,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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