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工装不清洁或破损者。
2,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
3, 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4, 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会)。
6,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而怠慢工作者。
7,(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8,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9,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并照价赔偿)。
10,客人进入餐厅,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
11,对工作不主动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使之失职。
12,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13,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站位不规范。
14,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
15,拿酒水上餐具上菜递送物品未使用托盘者。
16,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补充餐具不及时发现。
17,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18,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19,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
20,房间或地面有滴水、垃圾未及时清理。
21,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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