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余安全管理制度3篇
【第1篇】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树立矿山员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工余时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和社区文化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设立工余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安环部及相关科室组成,单位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工余管理的调查、汇总和考核。
第五条 各单位要将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纳入管理机构范围,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行使对员工的工余管理权利,及时了解员工工余时间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员工上岗后工作范围和要求,保证员工安全工作。
第三章 工余安全管理
第六条 实行员工家庭监督卡制度,每半年填报一次,由员工家庭按监督卡内容填写签字后,由家属或员工交(邮)本单位安全部。填报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单位一线岗位员工和维修岗位员工及辅助单位的维修岗位员工,其他看管岗位及其他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家属填写员工工余时间监督卡。
第七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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