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区域
照明管理制度
(暂定)
遵照既能确保生产区域照明安全使用,又达到节能降耗,杜绝浪费的原则,
特制定照明管理
制度如下:一、厂房照明由设备科牵头管理,
设备员、
现场调度督查的管理模式
。二、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
照明使用
的责任领导,车间主管主任对
照明使用
全面负责,当班工段长和当班操作工为第一责任人。凡违反此制度的,考核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连带考核单位主管主任、车间主任。
三、照明区域明细及责任划分
:1、加料跨照明:
(1)混铁炉对面参观通道北数第5
个柱子照明开关
箱控制区域:①混铁炉北3排灯。 责任单位:准备车间修包工段
②混铁炉正上方3排灯。 责任单位:准备车间混铁炉工段
③倒罐站上方2排灯。 责任单位:准备车间混铁炉工段
④烤包区上方3排灯。 责任单位:准备车间混铁炉工段
(2)2#转炉装料侧操作室旁柱子上照明开关
箱控制区域:①废钢坑上方3排灯。 责任单位:天车车间天
一工段②炉台2排灯。 责任单位:转炉车间转炉工段
③炉台北端2排灯。 责任单位:转炉车间转炉工段
④废钢斗上方2排灯。 责任单位:天车车间天
一工段2、精炼跨照明:
(1)2#精炼炉平台北侧栏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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