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一)估价
第一条 估价要求:
l 本公司估价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之规定;
2.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价;
3.估价的方式,必须经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可择定;
4.销售经理必须仔细看估价单。
第二条 掌握情报:
l.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有估价竞争时)的情报;
2.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3.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三条 估价单的回收:
1.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2.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二)订赁价格
第四条 本部分旨在为营销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规范。
第五条 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的确定,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七条 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为两类:
1.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2.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营销员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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