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炼化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伤事故统
计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2012年8月2日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
1.各在建项目部
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和有关部门,由职(民)工所在
工地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做好原始记录,由
项目经理
向分公司安全处报告。同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
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和经济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构成重伤事故,应填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
总公司安全部。
2.总公司安全部在接到各单位报告的事故《电话报告》或《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后,要根据现场调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地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最后分析结案,所有的资料由
总公司存档。3.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根据安全机构签署的审批意见,受理工伤鉴定或评定伤残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4.项目部
发生工伤事故
(含重大未遂事故
)隐瞒不报。一经发现
公司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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