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法培训---建筑业4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建安企业由3%营业税调整为11%增值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租赁、施工机械、钢材、水泥、装修材料、砂石、工程劳务等均可抵扣。能否取得足额可抵扣的增值税都是税负的影响因素。税负模型测算:假定营业税应税收入为X,可抵扣的进项税为Y,如果税改前后税负不变,则:X×3% = [X÷(1+11%)]×11%-Y, 则有Y=6.91%X,也就是说,只有进项税扣除额高于收入的6.91%时,“营改增”后税负下降,反之则税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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