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BJ、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这一决定意味着增值税改革的脚步再次加快,也使今年年初上海“营改增”试点方案的执行成果得到了的肯定。本文撷取了部分权威机构和人士的观点,对上海“营改增”试点的成果做出总结,并对“营改增”向更多省市扩围进行了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