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题 报 告 编号: **
致: **************************
事由:关于第 ** 次报告 ******** 工程施工进度事宜
内容:
************* 建设工程,中建四局未按照合同工期(合同截止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完成土建
部分施工。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工期(合同截止日期: 2011 年 6 月 30 日)完成外装
饰幕墙工程施工,因中建四局拆除机楼外脚手架至 2011 年 7 月 10 日全部结束,造成机楼外装饰幕墙工程
无法按正常计划施工,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经业主、监理单位同意顺延 81 天(合同截止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19 日)。根据现场实际形象进度中建四局已造成工期延误 150 天左右,深圳市华辉装饰公司在合同工期
和工程延期天数内无法完成机楼施工任务,中建四局与深圳华辉装饰公司工期目前已处于滞后状态,望业
主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现场实际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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