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教师之家与经管教育
1024 1
2012-02-01


本报南京1月31日讯(记者 缪志聪)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南京市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企业负责人恳谈会上了解到,今后凡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将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

  

据介绍,南京市决定对两类创业人员试行9条鼓励政策:一类是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到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创业型企业的;另一类是对在宁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

  

根据新规,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将得到允许和鼓励,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同时,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此外,南京市还鼓励在宁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日第1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2-2-1 15:06:20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