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37
2.以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金融资产转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负债。当继续涉入方式是提供财务担保方式时,继续涉入资产应当根据转移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负债应当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其中,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通常指提供担保应收取的费用,应当在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