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规章制度
为组织、协调和推动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增强公务人员服务意识
,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根据《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规定
,建立本制度。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一)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
厅、省卫生厅、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省国资委
,省审改办
(省编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药监局
,省国税局
,省银监局。
(二)相关单位省委宣传部
,省委政法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三)邀请单位省人大法制委
,省人大财经委二、联席会议组织方式
(一)会议的召集。根据《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规定
,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由省政府领导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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