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年中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一、网购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随着消费结构逐渐调整,网购纠纷已经屡见不鲜。
XX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
16408
件,同比增长
99.7%
。网络消费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宣传与实物差距大
;商品质量良莠不齐
;售后服务争议多等,这些问题正考验着网购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网络购物新情况,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新增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等多方面强化了消费者维权保障。
修改后的消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备受市场关注: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例外规定:该条例规定,由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二、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修改后的消保法新增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
、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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