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ZF性债务余额为107174.91亿元,占全国GDP和地方ZF综合财力的比重分别为26.93%和70.45%。相对于经济总量当前地方ZF负债尚处在可控范围,但考虑到举债地区的普遍性、部分地区债务负担的严峻性以及偿债来源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则地方ZF负债的偿付风险以及由此诱发的金融风险和地方ZF信用风险仍不容小视。为解决债务问题,地方ZF把一些国有资产放入投资平台做抵押,以得到更多的现金流。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制约地方ZF继续无节制地花钱,但副作用则是地方债务规模会继续扩大,而且为了偿债,地方ZF会持续推高土地价格,此外对医疗、教育等的支出会力不从心。当然,我们可以看到,地方ZF举债也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因为他们的财政能力有限。中国要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地方ZF不得不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