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测尘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安全规定:
1、注意观测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然后操作。
2、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二次。
3、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
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中的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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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含量,每
6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的要重新测定一次。
二、正常操作:
1、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
2、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样地点应设在回风侧。
(2)采样高度在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般为
1.5米左右。
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
(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
4—5米处进行。
4、在机采工作面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
10—15米处进行。
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
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
10—15米。6、在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点
3米处。7、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三、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的操作:
1、选择地形,然后把三角架支起一定的高度,一般在
1.5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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