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项的税务处理
代收款项的税务处理
案例:经查甲公司“其他应付款”账户,该公司2003至2005年在销售商品房时向客户收取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2200万元,未做任何税务处理。 问:该企业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呢? 引入:代收费用的税务处理讲解
代收款项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时,通常代有关部门向购房者收取煤气(天然气)集资费、 暖气集资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办证费(房屋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他项权利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契税、商品房购销合同印花税、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土地使用证印花税、住房维修基金)等。 1、 这些代收费用开发商有利润么? 2、 那么代收费用是否需要缴纳 ①营业税 ②企业所得税 ③土地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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