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要求地方予以配套,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资金配套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1.5、1:1、1:0.5。 从具体项目布局上来看,今年55亿元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3类村庄。一是按照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纳入减排范畴的村庄;二是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三是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社会高度关注,严重影响农民健康的“问题村”。 截至去年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了8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带动地方投资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