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填写来客出入证方可进入。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
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
10元/次。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