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xx年12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
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xx年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82号公布自
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域污染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海上搜寻救助力量的组织遵循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实行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军队力量与地方力量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海上搜寻救助的范围是:
(一)海上船舶、设施发生碰撞、触礁、搁浅、倾覆、火灾、爆炸、操纵能力受损、失踪、人员落水、人员突发疾病、人员受伤、以及因
自然原因使船舶或者石油平台、设施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等事故
;(二)发生航空器在海上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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