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47
年报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在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能正确区分政府补助与收入。个别公司作为政府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将自政府取得的价款作为政府补助核算。实际上,公司所取得价款是对其所提供 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的补偿,本质上是政府支付给公司建设和运营工程项目的对价,应确认为收入而非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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