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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 种昂 2012年2月15日,山东省济宁市在试点一年多后,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将正式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收费制度。济宁大面积尝试收费制度的调整在全国医疗体制改革中尚属首次。

按照通行的收费制度,患者要想住院治疗必须先交押金,病愈后再去新农合报销。许多收入较低的患者常常因此住不起院、看不起病。

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却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三无”病人及危重病人,住院时不用交纳医疗押金,只需出院时交纳除新农合报销外,自己所承担的费用即可。其余则由医院先行垫付,再到新农合报销。

这一制度在当地最早是由兖州中医院开始探索尝试。兖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举例道,之前,许多患者往往住院前须交上万元的押金,而施行了“先看病后付费”后,只须在出院时缴纳两三千元即可。如果这些钱还是拿不出来,则可以跟医院签订协议,在一年内延期或分期还款。

根据有关统计,截止2011年8月,济宁市已有12778名病人被惠及,患者累计少垫付住院费用4773万元。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惠及患者的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风险。孔庆民就坦言,试点之前医院内部人士担心如果大量病人逃费怎么办,如果医疗报销滞后,医院无法垫付巨额开支怎么办。

可根据济宁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目前累计有18000余患者享受这一政策,医疗机构为患者垫付住院费用近7000万元,未出现一例恶意逃费。孔庆民认为,这得益于当地新农合的覆盖率较高,而经过报销后患者需要自行支付的费用较少。

为保障这一制度施行,济宁当地ZF还协调人社、财政部门,将于每年度3月底前,预拨15%的周转金至各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缓解医院的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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