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允许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持股。政策开闸后的几年里,银行保险公司之间互相持股现象日益普遍。中、农、工、建、交等多家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与此同时,从中国人寿入股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到泰康人寿参与北京银行定向增发以及颇受市场关注的"平深恋",保险公司也从未停止过对银行牌照的渴望。
对兴业银行和人保来说,本次合作将取得双赢的效果。目前兴业银行已有银行、证券、信托等多块金融牌照,惟缺保险一块。而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也是人保一直以来的发展战略。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曾公开表示,"人保将依托集团的强大优势,积极把握产业投资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新机遇,加快重大资本运作力度,进入非保险金融领域。"
分析认为,银行和保险在业务上的盈利周期并非同步,合作后可以熨平收益的波动性。保险公司吸收的保费可以作为整个金融集团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对于银行而言,更多的产品出现在其柜台上,使得其更有金融超市的作用。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能对彼此产生很多互补和共赢的效果。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金融投资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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