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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2

  □书评:雷淑容

  “嘁,我认识那个女人。”

  托妮·莫里森的《爵士乐》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开了头。“我”是谁?莫里森没有说。一个即兴的叙述者,时不时地跳出来,发表意见,提供判断。不要以为《爵士乐》就一定跟爵士乐有关:一个忧伤的乐手,一段缠绵的爱情,一首经典的乐曲,以及以此为基调展开的浪漫、自由、爱情、死亡、诱惑、愤怒……《爵士乐》讲的是爱情,有点浪漫,有点血腥,可是跟爵士乐无关。

  那是1926年,在大都会纽约。二十多年前,为了逃避贫困和暴力,黑人夫妇乔和维奥莱特加入城市化的潮流,从乡下来到城市定居。乔以兜售化妆品为生,维奥莱特则是一个打游击的发型师。二十多年后,乔爱上了一个18岁的黑人姑娘多卡丝,但是他朝她开了一枪,因为她爱上了别人;维奥莱特则跑到多卡丝的葬礼上去看她,还试图用刀子去划她的脸,结果被人们扔出了教堂。

  故事很简单,简单到第一页的第一段就讲完了,如同一则简短的社会新闻。事实上,正是这样的故事激发了莫里森的创作欲望。好男人乔为什么会移情别恋?他爱多卡丝,为什么又杀了她?多卡丝临死前为什么拖延时间让乔逃走?为什么人人都知道乔是凶手,却没有人去告发?这里有什么不可示人的秘密?没有。没有阴谋,没有交易,没有坏人,真正的凶手不是乔,而是大都会,是人见人爱的纽约。乔和维奥莱特坐着火车进入大都会的时候,几乎是一路跳着舞来的,他们爱上了这座城市,就准备永远爱下去,就好像他们是为城市而生的一样。在此之前,像所有的黑人一样,乔和维奥莱特各自伤痕累累,乔是一个野女人的私生子,维奥莱特从小失去父母,他们各自长大,相遇相爱结婚,相携进城,生活艰难而平静,按照乔的说法,“孤独是一样不能接近我的东西”。可是城市为他们提供一切快乐的同时,又以孤独相赠:先是维奥莱特莫名地精神崩溃,不再说话;然后是乔,他体味到了一种在方圆十五英里空无一人的森林里想像不出来的孤独——多卡丝成了医治这种孤独的良药。可是多卡丝这个在城市里长大、父母双亡被姨妈收养的黑人孩子,她虚荣,好幻想,喜欢秘密,热衷游戏,她更孤独。

  在大都会,谁都安慰不了谁。亲情不行,友情不行,爱情也不行。小说始终弥漫着浓重的孤独情绪。莫里森以一个普通黑人的爱情故事,描述出了整整一代黑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精神际遇:失根的虚浮,远离故土的惆怅,生存的艰难,以及与生俱来的幽暗——贪婪、自私、忌妒、脆弱、恐惧、昏聩、焦躁、任性,它们吞噬着、考验着黑人的灵魂。

  那么爵士乐呢?莫里森说:“浪漫之爱在我看来是20世纪20年代的指纹,爵士乐是它的发动机。”小说给爵士乐的场景并不多,多卡丝的好友费莉丝出场时,胳膊下面夹着一张“正点”唱片;多卡丝的姨妈爱丽丝第五大道上站了三个小时,听着游行的黑人奏出的鼓点,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绳索;乔在家以泪洗面时,楼上的年轻人正在吹奏双簧管。仅此而已。爵士乐跟故事无关。但是小说一开始,读者就听到了黑胶唱片的刮擦声,然后是乔和维奥莱特出场,继而是费莉丝、爱丽丝、多卡丝、玛尔芳,他们讲述着各自的秘密和信息,就像一个乐队的不同声部,你吟我唱,此消彼长。“我”作为叙述者的出现是即兴的,完全不受作者控制,就像一位自由的歌者,用歌声安抚着故事中每一个人的过去,启示着未来。而节奏就像波浪一样向前推,向前推,然后突然一转,戛然而止;就在这波浪的褶皱里,弥漫着蓝调音乐的芬芳和激情,可感可触可闻。小说如同一首爵士乐:不是求诸于迷醉与叛逆,而是用强大的心灵的撞击,让人窥视自己陌生的、最深处的内在世界,以及一切的不可预知性。

  莫里森在序言中说,她希望这部作品能够展示爵士乐的智力、感性、无序,展示它的历史、它的流变以及它的现代性。于是,她努力用文字创造了一部无与伦比的爵士乐章,她让人相信,爵士乐绝对不是一种情调和装饰,也不仅仅是一种背景,也许它仅仅是一个词,这个词,渗透在黑人的血液里,镌刻在黑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它被写出来,唱出来,在它不绝的余音里,包含了一个种族无穷无尽的经验、梦想、激情和创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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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 20:22:00
以下是引用danan11在2007-1-22 14:34:00的发言:

这个词,渗透在黑人的血液里,镌刻在黑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它被写出来,唱出来,在它不绝的余音里,包含了一个种族无穷无尽的经验、梦想、激情和创痛。

历史背景很好。在中国最大的城市里,我也感觉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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