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更新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更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以下简称“新版《登记须知》”),已经理事会全票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引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新版《登记须知》丰富细化为十二项,进一步明确股东真实性、稳定性要求;厘清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边界,强化集团类机构主体资格责任;落实内控指引,加强高管及从业人员合
规性、专业性要求;引入中止办理流程、新增不予登记情形.
一、管理人登记过程中常见的潜在风险及问题
一段时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常见不合
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部分机构为夸大自身资本实力,在进行工商登记时,超出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虚假出资,或者在机构成立后抽逃资本,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竞争秩序。二是
股权代持行为
。以他人名义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导致无法对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责任人进行追溯,规避重大关联交易的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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