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
2011-2013
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
2014-2015
年,单位
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
3.9%
、2%、2%、2%、5%以上,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
4%、3.5%
以上。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3
〕41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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