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0号颁布日期:
20140514
实施日期:
20140514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发行证券的条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公开发行股票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证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指下列证券品种
: (一)股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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