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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4 17:45:54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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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3 09:43:40
还行,好像是自己整理的,不知道来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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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5 00:25:22
不错不错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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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5 12:31:03
LZ,我很认真地阅读了你发的分析资料,只能说理论跟实践真的有非常大的分歧,单纯依靠数据来说话,有的时候往往得出的结论跟实践操作相悖。
私募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其中一种形式,不仅仅只是发挥提供资金的简单作用,根据发审会对于上市企业股权结构的要求,以私募为主的战略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比例,已经成为一个企业能否上市的关键一环。引进战略投资者,可以为企业在上市策划过程中设计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完善团队结构等等,这些都是完全区别于券商在上市工作中的操作方式的。就目前IPO来看,证监会发审委对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管理团队持股比例、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等都有一个区间上的浮动范围。无战略投资者介入的上市公司固然PE估值低,但从另一个角度也证明了企业成长性在目前阶段并不被看好。而不合理的股权结构、验资过程存在瑕疵、实际控制人不明确、企业历史沿革不明晰、财务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与否等等细节问题,往往都会构成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实质性障碍!
请LZ把战略投资者和券商等中介结构的本质性不同再做进一步了解后再来发类似的帖子,否则很可能误导一些对PE工作不甚了解的同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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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7 02:27:30
鼓励一下原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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